发改委调整陆上风电上网电价
2016-12-28 09:06栏目:环保
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下发了《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将第i类、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,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.49元、0.52元和0.56元;与此同时,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.61元不变。
此前实行的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出台于2009年7月,并于2009年8月1日实施。不过,近年来风电场成本已经大幅下降,同时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也下调,这些都成为陆上风电上网电价下调的诱因。
另外,去年9月1日,发改委下调了燃煤发电企业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,而这一电价下调约1分钱,就意味着2014年9月1日之后风电每多发一度电,财政就要比以前多补一分钱。《通知》也指出,继续实行风电价格费用分摊制度,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,风电上网电价中由当地电网负担的部分相应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