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耗能企业亟待转变方式
河北省赤城县近年对10家高耗能、高利税铁矿予以重奖,每家各获18万元奖金,并被授予“明星企业”称号,理由是这些企业是县里的纳税大户。而当地百姓深为不满,认为被奖励的铁矿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,政府这么做等于鼓励污染。
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,从2003年开始国家就采取强有力措施限制高耗能盲目发展,然而高耗能产业并未得到有效遏制,反而成了脱缰之“野马”,成为发改委的“烫手山芋”,缘何如此?笔者以为,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把政绩、地方利益,甚至把官员乌纱“绑架”在高耗能这匹“野马”上,他们把高耗能作为地方的支柱经济和财税之“源”;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,屡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规定,擅自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,而对高耗能所产生的严重污染却视而不见。赤城县违规做法再次说明,地方利益不除,高耗能就难以遏制。因为高耗能铁矿是当地的创税大户就要奖励?这是典型的地方利益高于环境保护的思维定式,要知道高耗能创效是以牺牲环境和百姓健康为代价的,挣的是沾满污染的“黑钱”,利税上缴越多对环境破坏就越严重。
高耗能盲目扩张成为中国环保之“痛”,是节能减排的最大“拦路虎”。专家分析,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降耗20%的约束性指标,其中三到四成靠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,六到七成则主要依靠产业结构调整。可见遏制高耗能迅速膨胀乃当务之急,迫在眉睫,须采取经济、财税、法律、行政等多种手段加以治理。降服高耗能这匹“野马”首先靠地方或企业严格自律,受利益驱动少数地区不愿自律时,就须采取断然措施铁碗根治。笔者从报上读到,山西省专门立法给高耗能断电、断水、断交通运输、断银行贷款,逼其“死亡”,并依法问责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地方官员,堪称是“点穴”之狠招,值得各地借鉴。